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10-28
歡迎使用 em357me 找音樂老師平台(網址 em357me.com,以下簡稱「本平台」)。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構成您與本平台經營者之間的法律契約。當您造訪、瀏覽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平台時,即視為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條款全部內容。如您不同意本條款,請勿使用本平台。
第一條 名詞定義
- 「本平台」:指 em357me 找音樂老師網站(em357me.com)及其相關頁面。
- 「使用者」:指任何造訪或使用本平台的人,包含「老師」、「教室」與「訪客」。
- 「老師」:指主動向本平台申請刊登個人介紹頁,並經本平台審核後刊登之音樂教學工作者。
- 「教室」:指以實體教學空間經營音樂課程,向本平台申請刊登教室介紹頁,並經本平台審核後刊登之事業(含行號、公司)。
- 「訪客」:指瀏覽本平台、但未刊登內容之一般使用者(例如尋找老師或教室的家長或學員)。
- 「使用者內容」:指由老師或教室提供供本平台刊登之文字、照片、影片、聯絡方式、教學資訊及其他資料。
- 「平台內容」:指本平台上由本平台自行撰寫、設計、製作之內容,例如版面、原創文章、平台說明等。
第二條 平台性質與運作方式
本平台為曝光導向之資訊平台,僅提供老師個人介紹頁面與教室介紹頁面之刊登與曝光服務,協助老師與教室被尋找音樂課程之訪客找到。
本平台之運作方式如下:
- 有意刊登之老師或教室透過 Messenger、email 或本平台公告之上架表單,與本平台聯繫並提供刊登資料。
- 本平台依老師或教室提供之資料,由本平台人工撰寫並建置介紹頁,再交由老師或教室確認後上線。本平台不提供自助登入後台、自助上稿之功能。
- 訪客透過老師或教室頁面所列之公開聯絡方式(LINE、IG、電話、email 等)直接與老師或教室聯繫。本平台不收受訪客之聯繫訊息,亦不轉介、不代收個資。
- 後續所有教學契約、付款、退費、課程安排、上課糾紛或其他交易事項,皆由訪客與老師或教室自行協議與履行,本平台不為任何一方之代理人、經紀人或保證人。
本平台不擔保任何訪客之聯絡量、成課量或交易結果。本平台目前對訪客端免費;教室刊登採付費方案(詳第四條之一);個人老師目前暫停受理新上架,已上架之老師頁面目前維持免費刊登(如日後調整,將以合理方式事前公告)。
第三條 使用資格
本平台所列之老師,均聲明其為年滿 18 歲、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本平台所列之教室,均聲明其具有可查證之實體教學空間(例如商業登記或 Google 商家資訊),且代表教室與本平台聯繫之人有權代表該教室。瀏覽本平台不限制年齡,但若您未滿 18 歲,請於法定代理人同意下使用本平台所提供之資訊。
第四條 老師上架資料之正確性與擔保
老師於提供刊登資料時(不論透過 Messenger、email 或上架表單提交),應提供正確、即時且完整之個人資料、教學經歷、學歷、得獎紀錄、合作經歷及課程資訊,並承諾下列事項:
- 所提供之學歷、證照、得獎、合作經歷與演出紀錄等資訊均屬真實,無偽造、變造、誇大或虛偽不實之情事,符合《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有關廣告真實性之規範。
- 所提供之教學成果(學生人數、續課時間、進度敘述等)為老師依其實際教學經驗所提出之合理描述,不為任何特定學習結果或時間之絕對承諾。
- 所提供之照片、影片、文字內容,老師為著作權人,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合法授權,得在本平台公開傳輸與重製。所提供之照片與影片限於老師本人入鏡,不得包含學生(不論是否為未成年)、合奏夥伴、合作藝人、家人或其他第三人之肖像,以避免肖像權與個資爭議。
- 所提供之合作機構、學校、藝人、樂團名稱等資訊,均為老師實際合作或任教之事實,未誤導訪客誤認其為該機構之代表或現職員工(除為現職時另有書面說明)。
- 所提供之收費資訊正確完整,無重大遺漏。
老師如違反前項任一聲明,本平台得不經事前通知,逕行下架其頁面,並要求老師對因此造成本平台或第三人之損害負完全賠償責任。
第四條之一 音樂教室付費方案
- 服務內容:本平台依教室提供之資料建置教室介紹頁,於本平台之音樂教室總覽及相關地區頁面曝光。教室提供照片或影片時,本平台得視排程安排於平台社群媒體曝光,惟不承諾固定頻率。
- 費用與期間:每期六個月,費用為新臺幣 3,600 元(每月新臺幣 600 元),於每期開始前預付;教室入駐時與本平台另行約定優惠價格者,依其約定,且於當期屆滿時不中斷續約者,續約之各期維持原約定價格。本平台於收款後開立收據。新入駐之教室應於繳交第一期費用後七日內提供完整刊登資料(含 logo、教室環境照至少三張及教室介紹):於期限內提供者,當期自教室頁上線日起算;逾期未提供完整資料者,當期自繳費日起第八日起算,不因頁面尚未上線而延後。
- 區域名額:同一鄉、鎮、市、區於同一期間,本平台僅刊登一間教室(以下稱「區域名額」)。區域名額以當期為限;當期屆滿時,原教室享有優先續約之權利;續約之方案內容以續約時本平台公告為準。區域名額不影響本平台已上架之個人老師頁面。
- 退費:除第五款之情形外,教室於期間中自行終止、停業,或因違反本條款經本平台終止者,已繳之當期費用不予退還。因可歸責於本平台之事由致本平台無法繼續提供服務者(例如本平台停止營運,或本平台無正當理由片面終止),本平台按剩餘未使用之月數比例退還費用。
- 第一期排名承諾:教室之第一期期間內,教室頁未曾出現於 Google 搜尋結果第一頁者,本平台全額退還第一期費用。
- 適用之搜尋字詞:與教室所在縣市或鄉、鎮、市、區,及教室開設課程相關之字詞,例如「地區+音樂教室」「地區+樂器+教室、課程或老師」「地區+學+樂器」等;但含有教室名稱、品牌名稱、師資姓名或「em357me」之搜尋不予計入。
- 判定方式:以電腦瀏覽器之無痕(私密)模式,於 Google 台灣(google.com.tw)搜尋,教室之 em357me 教室頁出現在搜尋結果第一頁(不含廣告)者,即為達成。期間內任一時點達成一次即視為達成;本平台於達成時截圖(含搜尋字詞與日期)通知教室。
- 申請方式:未達成者,教室得於第一期屆滿後十四日內向本平台申請退費,本平台查核後十四日內退還;申請退費者,視為不續約。
- 本款僅適用於教室之第一期,每一教室以一次為限;續約之各期不適用。教室於第一期期間中自行終止、停業,或因違反本條款經本平台終止者,亦不適用。
- 內容修改:教室得申請修改頁面內容,本平台於收到完整資料後七日內完成;修改申請以每週受理一次為原則。
- 撤下請求:照片或影片中之入鏡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撤下其影像時,本平台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下架該素材,並通知教室。
- 不擔保事項:本平台為曝光服務,不擔保教室頁之聯絡量或成課量;除前述第一期排名承諾外,不擔保搜尋排名。
第四條之二 教室上架資料之正確性與擔保
教室於提供刊登資料時,應提供正確、即時且完整之資料,並承諾下列事項:
- 所提供之教室介紹、師資學經歷、得獎、合作經歷與課程資訊均屬真實,無偽造、變造、誇大或虛偽不實之情事,符合《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有關廣告真實性之規範;且不為任何特定學習結果或時間之絕對承諾。
- 所提供之照片、影片、文字內容,教室為著作權人,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合法授權,得在本平台公開傳輸與重製。影片不得包含商業歌曲之翻唱或演奏(含片段);照片與影片不得包含可辨識之名人肖像,或以名人為主角之海報、照片。
- 照片或影片中有老師、學生或其他第三人入鏡者,教室擔保已取得入鏡者同意於本平台及平台社群媒體公開使用;入鏡者未成年者,已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同意文件由教室自行保管,本平台得要求教室提出同意之證明。因入鏡者肖像權、隱私權或個人資料所生之爭議,由教室負責處理並承擔責任。
- 教室頁不刊登學生之姓名、就讀學校、班級或其他可識別之個人資料。
- 師資資料得依教室要求以不具名方式呈現;不具名時,教室仍應確保所列師資背景屬實。
- 所提供之收費、地址、營業時間等資訊正確完整,無重大遺漏;資訊變動時應主動通知本平台。
教室如違反前項任一聲明,本平台得不經事前通知,逕行下架其頁面或相關內容,已繳費用不予退還,並得要求教室對因此造成本平台或第三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使用者內容之授權
老師或教室於上架時,授予本平台非專屬、無償、可全球使用、可再授權於本平台合作之社群媒體(包括但不限於 Instagram、Facebook、YouTube、Threads,以及該等社群媒體經由 ActivityPub 等聯邦宇宙協定所自動產生之副本與轉發)之權利,得將老師或教室提供之使用者內容於本平台網站及上述社群媒體上重製、公開傳輸、改作(限於排版、剪裁、加註與編輯)之必要範圍內使用,作為招生曝光之用。
前項授權於老師或教室主動要求下架、教室方案期間屆滿未續約、或本平台依本條款下架其頁面後即終止。本平台將於合理時間內移除網站上之內容;對於已散佈於社群媒體之歷史貼文,本平台將以合理努力協助下架。但對於已被第三人轉發、轉貼、備份,或經聯邦宇宙協定散佈至本平台無管理權限之第三方節點之內容,本平台不負移除義務。
使用者內容之著作權仍歸屬於原著作權人。本條款不構成著作權之讓與。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
本平台之網站架構、版面設計、Logo、原創文章、原創圖片、CSS 樣式與程式碼,均屬本平台或其授權人所有,受《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保護。未經本平台事前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重製、改作、公開傳輸、散布或商業利用。
本平台尊重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要求所有上架之老師與教室於提供使用者內容時,均應確認其合法授權狀態。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使用者於使用本平台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 提供虛偽不實或誤導性之資料。
- 未經授權使用他人之文字、照片、影片、商標或姓名。
- 上傳或要求刊登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之內容。
- 上傳含有色情、暴力、歧視、誹謗、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違法之內容。
- 使用自動化程式爬取本平台內容以建立競爭性資料庫。
- 對本平台進行任何攻擊、入侵、干擾或破壞行為。
- 於頁面內公開呈現未成年學員之姓名、學校、就讀班級或其他可識別個資,或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公開呈現其可辨識影像。
- 其他違反本條款或現行法律之行為。
第八條 著作權侵權通知與處理窗口
本平台依《著作權法》第 90-4 條至第 90-12 條規定,設置著作權侵權通知處理窗口。如您發現本平台上有任何內容侵害您或您所代理之權利人之著作權,請依下列方式提出書面通知:
通知窗口:em357me 找音樂老師
聯絡 email:[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著作權侵權通知」)
應載明事項:
- 權利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與 email;如為代理人代為提出,並應檢附授權證明。
- 遭侵害之著作物名稱與權利證明(例如著作權登記、首次發表紀錄、原始檔等)。
- 本平台上侵權內容之具體網址、頁面位置與內容描述,俾本平台得以辨識並定位。
- 聲明:「本人善意相信本通知所載之使用方式並未獲得著作財產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之授權。」
- 聲明:「本通知所載資訊均屬實,本人並擔保為該著作財產權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 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之簽名或電子簽章。
本平台收到符合前項要件之通知後,將儘速取下相關內容並通知提供該內容之老師或教室。如老師或教室認為其使用為合法且願提出反通知,得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向本平台提出反通知。
本平台對於故意或反覆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老師或教室,得逕行終止其上架資格。
第九條 責任限制與免責
本平台雖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維護網站正常運作,但不擔保下列事項:
- 本平台所提供之內容、資訊、連結,於任何時點皆絕對正確、即時或完整。
- 本平台之服務不會中斷、無延遲、無錯誤、無病毒或其他有害元件。
- 訪客透過本平台聯繫之老師,必能達成訪客所期待之教學成果或時程。
- 老師或教室上架之自我陳述(如得獎、合作經歷、師資背景)皆經本平台逐一查證。本平台僅做合理範圍內之審閱,最終正確性責任由提供該資料之老師或教室負擔。
因使用本平台所引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與老師交涉所生之爭議、退費糾紛、課程品質爭議),除可歸責於本平台之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平台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帳戶與內容下架
老師得隨時以 email 通知本平台下架其頁面。本平台收到通知後,原則上於 14 個工作日內完成網站側之下架;社群媒體歷史貼文之處理依第五條規定辦理。教室得隨時通知本平台終止方案,教室頁保留至當期屆滿後下架,費用依第四條之一辦理;教室要求提前下架者,本平台依前述時程辦理,已繳之當期費用不予退還。
本平台於下列情形得不經事前通知,逕行下架特定老師或教室頁面或部分內容:
- 違反本條款任一規定。
- 收到符合第八條要件之著作權侵權通知。
- 收到主管機關、法院或其他有權單位之通知或裁決。
- 有事證顯示老師或教室提供之資料有重大不實,恐誤導訪客者。
第十一條 條款變更
本平台得隨時修改本條款。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告於本頁面,並更新「最後更新日期」。如修改涉及重大權利義務變動,本平台將以合理方式通知已上架之老師與教室。老師或教室於條款修改後仍繼續使用本平台,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
第十二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臺灣)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勞動事件法等強制管轄之規定。
第十三條 聯絡方式
如您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或需要聯繫本平台,請來信至 [email protected]。
如需檢視個人資料蒐集與使用方式,請參閱隱私權政策。